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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清的度量衡
su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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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的度量衡

明清的度量衡



——《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第八章



吴慧




一、明代对度量衡的管理

明王朝新建,照例整顿了一下度量衡。其所采取的措施不外乎是由中央政府颁降标准器式于天下,定期校勘,禁止私造等,与过去各朝类同。明太朝洪武元年(1368年),令铸造铁斛斗,付户部收粮时较勘用,规定京城内由兵马司兼管市司,三天一次较勘街市斛斗秤尺,在外府州也由各城门兵马兼领市司。第二年下令凡斛斗秤尺由司农司依照中书省原降铁斗铁升,较定则样,制造发直隶府州;及转发各行省,依样制造,较勘相同发至所属府州。各府依法制造较勘,付与各州县仓库收支行用。这种作法可称为逐级颁样、校勘、仿制。牙行市铺之家所用的度量衡器须赴官印烙;乡村人民所用的斛斗秤尺与官降相同者,许令行使。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在京仓库等处,所用斛斗秤尺,由本部较勘,印烙发行。官器的制造,材料的支用,锤钩的铸造,由各部门分工负责,制成后交户部较勘收用。
    宣宗宣德七年(1432),下令重铸铁斛,每仓发给一只,永为法则,较勘行使。英宗正统元十(1466),令各地府州县依照原降式样增造斛斗秤尺,较勘相同,官民通行,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式样的标准器常在街市悬挂,听令比较。各重点府州县仓库(年收粮50万石,折收布绢10万匹以上者),工部直接发给铁斛一张,铜、木尺各一把,需用量不小。宪宗成化时因新旧铁斛大小尚有不一之处,一再令工部依洪武年间式样重新铸造铁斛,令各地兑粮官员依式置造木斛送漕运衙门较勘,印烙使用,以为永久定规;铁斛上刻有监铸官员及工匠姓名,以示负责(成化五年、十年)。嘉靖时又几次命令新斛一定要按铁铸样斛制造。由于漕粮收放的数量很大,明政府特别注意对斛斗的管理,新斛的较勘火印烙记为必不可少之事,不但民间用器要加烙印记,官器也毫不例外。
    明代对私造斛斗秤尺者依律问罪。两邻知而不告者,事发一体究问。后又规定如有私造斛秤通商作弊,各该管官员不觉察者也一体究罪。由于明中叶市斛已大于仓斛,官吏收用市斛,放用仓斛,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令“查革,以后收入放出,俱以仓斛为准”。
    明代在衡制方向有一新的动向是于杆秤戥子以外大用天平砝码。景泰二年(1451)即令工部造等秤天平各四十副,颁给户部及在外收支衙门掌管使用,其所属单位也许依式制造应用。正德六年(1506)又命如法制造好铜法子,一样32副,每副大小20个,刻上宝源局造字号,送部印封,发给各布政司、运司、南直隶府州,各依式样制造使用。嘉靖八年(1529)奏准制天平砝一样7副,供内府收银使用,并如式铸造大小铜砝码,发给内外各衙门用。现存熹宗三年时的一套10两砝码,全套装在一个铜盒内(铜盒也用作砝码),有苏州府所属的长洲县与吴县二县共同检验和制造工匠姓名的刻文。这种集装式砝码始于明代。砝码之大者有重25两的(铜制)
    明代官府虽规定了严格的度量衡制度,但官僚地主商人任意增大度量衡器具的单位量值,大进小出,对农民进行剥削。明末安徽贵池地主收租用的斗每石高达220斤,放债用的斗每石只有90斤。

            二、明代度量衡器的官定的单位量值

    据明朱载堉《乐律全书·律学新说》记载,明代常用尺分营造尺、裁衣尺和量地尺三种。营造尺一尺长度与大明宝钞墨边外齐。据实测,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完好的明宝钞39张,其墨边平均长为319厘米。现存的嘉靖牙尺一种,长32厘米(故宫博物馆藏,王国维说其长当营造尺一尺微弱)32厘米就是明营造尺之长。又,20世纪50年代山东梁山县宋金河支流中发现的明初沉没的兵船上,有骨尺一支,实沿长3178厘米,也属明营造尺。(《图集》34页》
朱载堉认为:“今营造尺即唐大尺”,郎瑛《七修类稿》则说:“明官尺依布帛尺”,营造尺与唐宋尺制是有承袭关系,但长度略有加长。钱塘《律吕古谊》中说,“此即匠尺”;实际上营造尺在木工、刻工、车工、船工中广泛应用,亦有参差,但相差不大。

    裁衣尺是朱氏提出的第二种明尺,据他说这种尺长与明宝钞纸边外齐。《明史.食货志》中也有宝钞“高一尺”之语。今实测中国历史博物馆所藏的39张宝钞,其纸边平均高度为34·02厘米。朱载堉则说“营造尺之八寸.裁衣尺之七寸五分”,按此比例推算,裁衣尺的长度为:32厘米×8÷75=3413厘米。确与钞高的长度极为接近,故裁衣尺亦称钞尺。上海塘湾明墓出土的明木尺长345厘米,当为裁衣尺的实物遗存。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牙尺一支长358厘米,裁衣尺增损讹替无常,其与标准的出入是比较大的。
    朱氏提出的第三种尺,“曰铜尺,即量地尺,比裁衣尺短四寸”。其长应为3264厘米。根据朱氏《律学新说》所云计算,合市尺应为09796尺。
    朱氏又说“今工部收藏,币宝源局所铸量地铜尺,五尺为步”。即一步长16325厘米,240步为亩,明亩亩积为:五尺平方乘240步乘0.9796尺之平方,再除以6000,结果是5757.7除以6000,等于0.9597市亩。但实际上按240步计算的标准亩并未能在全国普遍推行。各地有的以相当于240步的一倍半、三倍或至五倍的步数为亩的。州县编造黄册时,便用这些几亩折一亩的“大亩”来上报,由大亩来起税。因此填报的亩只是税地单位的数量,而非实地的耕地面积,其亩数是远远低于实际面积的。
    其实明代的尺还不止这三种,另有一种自古相传的铜景表尺,其尺之长为24525厘米,仍沿用南北朝起天文尺的长度,自成系统,至明代仍保持原状,以保证天文测量数值的一致性;这种情况到清代改用营造尺测影后才有变动。
    明代的律尺趋长。冷谦用营业尺制律,其长更超过宋李照的律尺。真是欲律高而取其度短,欲律浊而取其度长了。
    明代所颁的铁斛,据朱载堉在《律学新说》中所记:以宝源局量地铜尺实测,“斛口内方九寸,底内方一尺五寸,深一尺”。铁斛五斗的容积为1740立方寸。按量地铜尺长3264厘米计算,明铁斛容积为511266毫升,每斗应合10225毫升,比今市斗略大。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有成化兵子铜斗容9600毫升,比按记载推祘的容积约小6(《图集》第100)是不太准的斗。按标准器来说,明代的量器是沿元制而稍有加大。

    明代的衡制则沿用元制中的小者(每斤重600克左右的)。据现存实物(《图集》第163166)可测知明一斤的实重(克数)
    长洲、吴县共同检验的集装式叁两铜砝码,总重1093克,每两364克,每斤5839克;
    丹阳出土的肆两铜砝码,重1455克,每两重364克,每斤重582克。
    荥阳出土的25两铜砝码,重9284克,每两重3714克,每斤重5942克;
    万历戥子,砣重946克,每两重365(第二纽),每斤重584克;
    万历戥子,砣重1441克,每两重358(第三纽),每斤重5728克。
    五器斤重参差不齐,平均之,可得每斤克数为583.8。与元代元贞大都路所造铜权每斤重582.5克之数很接近;比元代南方银锭的平均斤重606.72克则小一些。而元代这个斤重正是承南宋末市秤一斤重600克而来的。由此可见,说明代一斤标准重量也为600克或近600克,其可能性不是绝对没有的。至于砝码重量不同程度地低于标准,可能与砝码使用日久铜轻有关;也有小权小秤制作难以精确的因素在内,如25两的大砝码斤重合594.2克,就与标准重量更为接近。

三、清初度量衡制度的整理与考订

清初度量衡器不整齐,市侩乘机奸诈百出,官司出纳也漫无准则。为此顺治时即着手进行整理:以度量衡的行政管理权属户部,由户部颁定标准器式,工部照式制成,铁斛存户部、仓场、总漕,木斛颁发各省(后来亦以铁斛发各省);砝码也由部定,私自增减者罪之;定各关秤尺,量船称货,务使秤尺准足,不得任意轻重长短。康熙年间又有进一步的整理:颁定新砝码;议定新斛式;将面宽底窄的斗斛(明成化兵子铜斗即此式)改成方形的升和上窄下宽的小口五斗斛(贾似道遗制,容积加大);并停用盛京的金石金斗关东斗(关东五斗相当于仓斛的十斗)。
康熙五十二年(1703年),这位通晓数学的大清皇帝,亲撰《数理精蕴》,制定了度量衡表,规定了尺长权重斛容,载入《会要》,颁行天下。饶有创意的是以金银铜铅作为测重的标准。如以赤金每立方寸重十六两八钱,白银每立方寸重九两,红铜每立方寸重七两五钱,黑铜每立方寸重九两九钱三分。此处的立方寸是按营造尺计祘的。康熙还曾亲自累黍布祘,以纵黍百粒之长制成营造尺,适与明营造尺等长。而升斗之大小、砝码之轻重,也都以营造尺的寸法定之。
康熙在亲撰的《律吕正义》中以累黍定黄钟之制。他验之今尺,纵累百粒得十寸之全,而横黍百粒适当八寸一分之限,“黄钟为九十横黍所累”,“七寸二分九厘即黄钟今尺之度”。横累百黍之尺称为“律尺”,纵累百黍之尺为“营造尺”。清营造尺(河工尺、部尺)长32厘米;律尺之长即为32厘米乘0.81,即25.92厘米;黄钟之长为律尺的九寸:25.92厘米乘0.9即23.328厘米乘0.9,即23.328厘米,或为营造尺的七寸二分九厘:32厘米乘0.729,即23.328厘米。康熙亲累的纵黍百粒长度(32厘米),长于北宋邓保信、李照纵黍百粒的长度(28.378和31.1厘米),同时他的横黍百粒的律尺长度(25.92厘米)则超过了北宋胡瑗阮逸的律尺(24.51厘米)。原因是康熙所用的该是臣下所进奉的黍之长而大者(优良品种)并且累得疏些,以便凑足和明营造尺一样的32厘米之数。这样一经御手亲累,就成铁定事实,别的尺子就都默然失色,悄然退场。正由于康熙律尺较长,他所制的黄钟声律就比古黄钟之律为低,比新莽的黄钟律要更低一些(新莽黄钟律相当于清之太簇),而黄钟之龠容积则较大,其长而且大的秬黍一千二百粒,一龠就能容纳进去。但黍粒既大,一龠之黍的重量就不止半两(古之半两),而要高出不少(据乾隆《律吕正义后编》:“律尺十斗二千龠之重当为五百三十一两四钱四分一厘,即每龠一千二百黍,重0.2655清两,合9.9克,而古黄钟一龠容黍重0.5古两,合7.8克),因此从量起衡的办法就行不通,而只能以金属的比重来测定重量了。度量衡三者的统一体系虽然打破,但以金属比重法测重总是比容黍计重法进步。除此以外,康熙律尺只能存之礼部以备审乐,实际意义不大。

乾隆七年(1742年),御制《律吕正义后编》,定权量表。权制,形圆,以黄铜方一寸重六两八钱,凡砝码之尺寸都列为表(取金属立方寸为衡制之准的重量名之曰“库平”)。量制,形方,斗方积三百十六寸,斛(五斗)方积一千五百八十寸,升斗斛面底高之尺寸都有规定,由工部以铁铸漕斛颁之各省(户部仓斛容积同)。九年(1744年),仿造嘉量圆方各一,范铜涂金,列于殿延(乾清官、太和殿),乾隆亲为之铭(满汉两种文字)。清嘉量是以律尺起量,因尺较新莽尺长,故斛量也大于二万毫升的新莽之斛,而达28164毫升(由《律吕正义后编》中所述算出)。这种不合于古的复制古黄钟的嘉量,也不切于实用;但由于将营造尺、清律尺、新莽尺三者时附于一器之上,有助于了解彼此间的关系,因此在中国度量衡中仍不失为一项珍贵史料。


清律尺、清嘉量的情况尽管如此,有实用价值的营造尺、斛斗、权衡,经康熙乾隆两代制定,总算有了具体的实施制度。

度器:经规定者仅直尺一项--营造尺;对民间通用的裁衣尺仍听其沿用,规定比例是营造尺一尺为裁衣尺九寸。
量器:各省征收漕粮及各仓收放米石,都按部颁铁斛式样制造木斛,较准备用。各州县制造木斛,所需木料应于春间晒干,然后成造,八月送粮道较验烙印。京道各仓木斛三年一制,呈明仓场烙印。所用斗斛每晚随仓封验,次早验封给发。经查验如与铁斛稍有赢缩,饬令随时修理。当时收兑粮米准用“洪斛”,每石较仓斛大二斗五升,这是按“正兑”加耗二五,加大斛的容积的。(光绪末始一律改用平斛)
衡器:分天平、砝码、戥、秤四种。砝码有百两、千两、一千六百两一副者;颁发时有正副各一套,正砝码用久铜轻,即以副砝码顶用,正砝码送部换铸,副砝码用久亦照此办理。“秤之最大称量:大秤百斤,小秤十至五十斤,小盘秤二至十六斤。戥之最大称量:大戥五十至百两,小戥十至三十两”。戥秤并由工部制造发给各公家机关。

州县所用的度量衡器由布政使甩依照部颁式样制造发给各地。市廛里巷商民所用之器都须如式较定,方准行用。


随着法定制度的施行,对不法行为规定了处理办法。如收支钱粮官吏私自改铸权度者受笞刑一百,代铸工匠笞刑八十,所得利益按坐赃论罪。监督官吏知情不举与犯者同罪,失于觉察者减等论罪。民间不遵法令私造或私用不合格度量衡器,或经官府检查后加贴补削者,受笞刑六十,工匠同罪。私用未经官府较勘烙印的度量衡器,虽大小轻重无差,亦受笞刑四十。各衙制造的度量衡若不守法定形式,主任官吏与工匠受笞刑七十,监督官吏知情同罪,不知情者同罪减一等。


、清代度量衡器的单位量值
营造尺,据紫金山天文一铜表尺圭面两侧清代补刻的平行双尺,采用营造尺标准,全长一丈四尺,每尺合32厘米。又据吴承洛考证,仓场衙门所存康熙时的铁斗,其面底方寸之度与《律吕正义》所图营造尺之度若合符节。可知营造尺之长为32厘米,是确凿有据的。现存的牙嵌木尺二支,长32、32.16厘米,牙尺一支长32.03厘米,康熙牙尺残存五寸余,每寸长3.2厘米,这些都是当时营造尺的长度。

清代民间用的裁衣尺,比例为营造尺的1.11,即长35·55厘米,有一支山水人物牙尺与一支刻有桃纹、铜钱纹的牙尺,各长35·36与35·51厘米,与裁衣尺正相符合。(《图集》37、38、39页)还有一支铜尺长34·9厘米(罗氏藏),也是裁衣尺。裁衣尺在各地差异很大,于官尺之外自成一个系统。
据传,清代尚有一称量地藩尺,长34·3厘米(罗氏:《古尺图录》),现有实物--长34·18厘米的牙嵌木尺,与之当是一事,这种尺比东魏后尺之长略短。

清代的亩制为一亩二百四十方步(五尺为步,称一弓)。民间量地仍用营造尺,一弓的五分之一称“地亩尺”,和营造尺等长,两者并列一起,刻立石碑,以垂永久。营造尺之长合0.961市尺,一亩=5平方×240×0.961平方÷6000=0.9234市亩。量地藩尺可能给封藩者使用,尺大,同样的亩数,量出的地就大,有优惠之意(其一亩合1.0609市亩)。

量器实物有现存的康熙五十四年造的户部铁方升(故宫藏),为清政府颁发的标准量器。《清会典》记:“户部量铸铁为式,形方,升积三十一寸六百分,面底方四寸,深一寸九分七厘五毫”。据实测,其内口边长12·8、深6·32厘米,而清一寸为3·2厘米,则:计算容积为:

4×4×1.975×(3.2)立方=1035.469立方厘米(毫升)。(见《图集》101页)

一斛之量,现存的实物为上海发现的邑庙(城隍庙)木斛(历博藏),是当时经官府核定的商业交易用的斛。据《会典》所记,“斛方积一千五百八十寸,面方六寸六分,底方一尺六寸, 深一尺一寸七分”,以营造尺计算,容积为51773.4毫升;据实测,木斛高40.1,深34、内口方边长25、内底方边长50.5厘米,得容积为495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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