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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七旬翁八年诉讼 起诉新乡市发改委
su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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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2010-01-20 16:12
河南七旬翁八年诉讼 起诉新乡市发改委
支持诉讼的有3万户市民,争论的焦点在于:燃气气表该由用户买还是由燃气公司买  每月2元的气表维修更新费该不该收?河南省新乡市74岁市民王合安将市发改委告上法庭。集团诉讼和共同诉讼的背后,是动辄数千万元的利益争战,还是“买菜要不要掏秤钱”这句话蛊惑了人心?在与燃气公司长达8年的执著诉讼,老人的心结到底如何破解?事件暴露出的政府定价隐痛,又何以智慧地传达给民众?
   新闻关键词:“111148位新乡市民”
  法院诉状原告一项写着“111148位新乡市民”。王合安表示:111148是个虚数,数字取的是“要要要要司法的意思”,而实际支持他诉讼的新乡市民只有3万多户,按每户3.6人计算,估计在10万人以上。
   观点争鸣:“买菜还要出秤钱?”
  原告
  “燃气公司要靠这个工具(气表)来向用户卖气计费,所以,气表是为燃气公司利益服务的,受益人是你燃气公司,就该你自己掏钱来买气表。”王合安多次在法庭上打着比方问法官,卖菜使用的秤到底算是卖菜人的,还是买菜人的。
   被告
  “菜价里不仅含秤钱,连菜的包装、菜店的租金都含在里面了。”新乡前物价局副局长反驳称,卖菜完全是市场定价,秤钱、房租分别按多少分摊进入菜价,但燃气公司卖气的时候,气价必须经过听证,而且遵照政府法令,气表不能进入气价,由用户承担。
  一头倔强的银发,面容清奇温善。74岁的河南省新乡市退休工人王合安,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在新乡市组织了十余万市民,于2009年11月2日将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11月7日,是法院首次开庭后的第一个周末,时近中午,王合安老人坐在卧室床边不停地接电话。他是市冬泳协会的会员,协会有人通知他最近一次比赛的时间和流程。他还是自行车协会的会员,协会也要在入冬后举办活动。
  老人同时还免费帮几位郊区农民代理官司,因此不断有棘手的法律问题需要他解答。此外,他的当务之急就是与发改委正在进行的官司。在他接电话的当口,床上铺着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和资料等着他处理。
  王合安好像在脑子里搭建了一座设计复杂的高架桥,各种思路在其间飞速运转,这显示出他统筹解决事务的能力和旺盛的精力。他认为,这都得益于几年来的告状,“来来回回跑,身体锻炼好了,思维也更清晰了。”
   挑头儿维权“要要要要司法”
  11月2日的开庭,无果而散。
  王合安拒绝新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他的案子,他当庭提出新乡县法院法官、审委会、院长均需回避。“我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告新乡市发改委,中院指定县法院来管辖。”王合安认为,他的诉讼属于社会影响极大的集团诉讼和共同诉讼,应该由新乡市中院来审,“即便中院判我败诉,我好向河南省高院上诉,这样才能跳出新乡这个圈子。”
  然而,11月6日下午临到快下班的时候,新乡县法院两名法官匆匆赶到王合安家,送来通知,驳回了王合安的回避申请,并通知他二次开庭定于11月10日上午。
  王合安此番诉讼,着实来头不小。他告的是新乡市发改委及新乡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原告一项里,赫然写着111148位新乡市民。“111148”是个虚数。王合安当庭向法官做过说明,数字取的是“要要要要司法的意思”,而实际交来身份证复印件支持他诉讼的市民只有3万多人,也就是说有3万多户,他按每户3.6人计算,估计就在10万人以上。
  十万人支持把市发改委推上法庭,首先受到震动的,是地方政府高层。
  记者了解到,2日开庭以后,新乡市已有主要领导就此作出批示,提醒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事件可能引发的舆论潮,要求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而此时河南省内媒体早已纷纷介入对王合安的各种报道,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体甚至专程把他接到了郑州进行专访。
  新乡市发改委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贾生芳,负责此次官司的有关事务。6日上午,记者在市发改委办公室见到他时,他面前的一个文件夹已经夹了上百页资料,其中,大部分都是他整理的有关官司的舆情报告。
  贾生芳的案头,还摆了一本《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简明读本》,他与记者谈及案件时,能够飞快地翻出需要的法律条文。
  一面要积极备战,争取胜诉,一面要通盘拿捏,顾及舆情。贾生芳坦言,王合安的这场官司,让他多少感受到无奈。法院方面,也开始审慎对待王合安背后的“十万市民”。两名法官在6日下午送达通知时,提出要查看王合安统计的身份证复印件。当场,王合安把码在客厅的7纸箱身份证复印件部分打开来让法官查验。
  与此同时,王合安楼下的柴房门上依然吊挂着他自己制作的“依法维权”指示牌,指示牌一侧的墙壁上写着:“请参加诉讼要求退费的用户把证件放进此门内即可。”
  小区老太太告诉记者,每天陆陆续续还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悄悄把证件塞到门缝里。此前几年,王老先生自己骑着车到各个小区去做宣传、贴广告,征集来一批又一批支持诉讼的市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
  倔老汉8年屡告屡败 屡败屡告
  王合安与发改委及燃气公司的这场“争战”,已经持续了8年。
  8年前的一天,王合安突然从自家缴费票据上发现,从2001年7月到10月的4个月里,新乡市燃气总公司每月都向他收取了2元的维修更新费,而以前并不存在这样一笔收费。
  刚刚通过国家统考拿到法律工作服务者资格的王合安,将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
  燃气公司当庭解释:新乡使用燃气以来,许多用户的煤气表超期使用。为此,市政府责成对全市用户的气表检测、维修、更换,而更换一块气表需要交纳180元,为减轻用户负担,新乡市物价局审核后下发了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燃气公司每月按每块表收取2元的维修更新费,以后燃气公司对气表进行检测、维修及更新,则不再向用户收费。
  由于收费有物价部门批文,王合安一审、二审均败诉。但在法庭之外,燃气公司实际上已经停止收取王合安每月2元的费用,老先生也就放弃了进一步的申诉计划。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4年,新乡全市范围内开始推行更换使用智能卡表。而此时的新乡市燃气总公司早已在一系列运作之后,归属到国内知名的管道燃气运营商新奥燃气(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旗下,成为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新奥)。
  新乡新奥要求,更换新表之前,用户必须补足2001-2004年度欠缴的每月2元维修更新费。王合安仍然拒补这笔费用,同时也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更换他的气表。
  事实上,因反对补交费用而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换表的,并非王合安一家。王合安说,新乡新奥一度停止收取补交费用,先行进户给用户更换气表。待更换完毕之后,用户给卡里充了钱,才发现新乡新奥悄然扣掉了他们的欠缴费用,用户们“大呼上当”。
  王合安始终拒绝新乡新奥进户换表。2005年6月29日,他将新乡新奥告上法庭。
  在此次审理中,新乡新奥拿出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批文,证实换表行为系质监局要求。这导致王合安一审、二审败诉,再审申请后被河南省高院驳回。
  王合安两番状告燃气公司败诉,一个情况凸显出来,那就是,无论他对燃气公司的收费行为发起何种诉讼,公司方面都会拿出相应的行政批文来做挡箭牌。
  于是,从2006年开始,王合安申请新乡市政府对有关燃气收费的行政批文进行复议,在部分申请未获答复的情况下,他毅然将市政府推上被告席。法院确认了市政府逾期不作复议决定,但由于提起诉讼之时已超过法定期限,起诉最终被驳回。
  此时,行政机构也在撤并当中,市物价局已经归并到市发改委。2006年,王合安代表新乡市区2015名管道用户,首次对市发改委提起行政诉讼。
  此后,围绕气表收费等一系列问题,王合安又先后代表10108人、14848人、51315人,对新乡市建设委员会、新乡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分别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诉讼无一例外地遭遇了一审被驳回或败诉,二审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6日,王合安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做了个预料,眼下正在进行的十万人诉发改委一案,恐也难逃败诉的命运。
  更换气表遭拒 家里被断气5年
  王合安8年来的诉讼,最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气表到底是谁的?
  “气表是计量燃气使用量的工具,燃气公司要靠这个工具来向用户卖气计费,所以,气表是为燃气公司利益服务的,受益人是你燃气公司,就该你自己掏钱来买气表。”
  王合安一次又一次在法庭上打着比方问法官,卖菜使用的秤到底算是卖菜人的,还是买菜人的?
  王合安这一问题背后的现实是:在新乡,目前有13万户燃气用户,一户一表,每只表按当前市价200元估价,官司直接牵连到两千多万元的利益归属。更深一层来看,气表每隔数年必须更换,所以,气表产生的费用实际是个无底洞。
  既然牵扯如此巨大的利益博弈,王合安与利益方的纷争,就不止是法庭上一通口水仗那么简单。而法庭之外的“斗法”,却让老先生吃尽了苦头。
  2005年3月1日下午3时,王合安拧开灶火准备烧水时,发现气停了。他出门到楼下查看情况,发现燃气公司的人已经把通向他家的气管堵死了。
  老先生赶紧打110。警察来了之后,几经协调,当天才恢复通气。
  3月5日以后,王合安和老伴邱励君外出天津参加冬泳比赛。3月11日,老两口回到家准备做饭时,再次发现气被停掉。这次,王合安多方投诉没有结果。
  据2005年3月15日新乡当地一家报纸对此事的报道,实施停气的新乡新奥声称:“对王先生一家停气,完全出于安全考虑,因为王家的气表已经使用十多年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燃气公司多次派工作人员到王家更换气表,都遭到拒绝。”
  这次断气一直持续到现在。2009年3月7日中午,老伴邱励君在厨房里洗菜做饭,全程用电,看不见灶火的影子。她说:“气断了就断了,现在用电也不差啥,只是以前一到周末,分家离户的儿女都来家里做饭聚餐,热闹得很,自从气断了后,家里再没聚过餐了。”
  王合安至今认为,燃气公司断气是打击报复。实际上,早在断气之前,王合安刚刚与燃气公司打了一场难分难解的宣传战,而这场发生在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战争,公司一方并没有讨到便宜。
  2004年12月23日,王合安在新乡《尊老爱幼》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管道燃气为何要更换气表并取消上门收费》,文章明确指责燃气公司收取的2元维修更新费不合理。
  其时,王合安正在新乡市老龄委任法律顾问,由于正值全市燃气更换气表期间,许多老年人就换表中的疑问找他商讨,于是他把这些问题归纳分类,以问答解读的形式写成文章发表,继续指责燃气公司收取2元维修更新费属于不合理收费。
  王合安说,文章发表后,新乡新奥一度联系居委会,要求他发表道歉文章,但遭到他拒绝。不久,他发现,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自家小区门口摆上了桌子,开始向居民发放宣传单,传单以牙还牙设计成问题解答格式,内容更与他的文章针锋相对。
  “我后来还写了好几篇针对性文章,就贴在小区门口的黑板上。”
  王合安现在说起这次“战斗”,面带喜色——在他看来,这毕竟还是一次文明的“争战”。
  前物价副局长反驳称蛊惑人心
  2008年6月25日,新乡市发改委发出这一年中第334号文件,《关于停止执行原物价局新价工字 [2001]117号文件的通知》。这意味着,王合安坚持拒交的每月2元维修费,燃气公司自此不得再行收取。
  文件辗转到了王合安手里,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倒吸一口凉气。
  文件援引河南省政府第47号政府令《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燃气气源工程及储气站、干管、调压站、供应站等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庭院、户内管道建设资金由用户单位或个人筹资建设。”
  “等于明确了庭院内的管道属于用户,气表该用户掏钱,只不过不再月收2元,而是换表时由用户一次性缴清。”王合安说,这是换汤不换药。
  王合安正在进行的获得十万人支持的诉讼,就是要状告市发改委,要求撤销334号文,并恢复117号文。
  然而,王合安的这一法律计划在市发改委这边落下了笑柄,“他十万人里面,先有五万人要求撤销117号文,现在十万人又要求恢复117号文!”
  王合安认为这完全曲解了他的本意,“很明白的道理,我要求恢复,当然只是恢复117号文中保护市民利益的条款,不可能让你恢复那些不合理的规定。”
  如果不出意外,二次开庭,王合安将面对的强劲对手之一将是徐建普。徐已经从新乡市发改委副主任的职位上退居二线了,而在市物价局归并到市发改委之前,他任市物价局副局长,参与了117号文制定,现在因为王合安的诉讼,他被发改委指定专门负责案件的部分应诉工作,于是,不管走到哪里,都得提着一个大公文包,里面是厚厚一沓应诉的材料。
  “他这真是花钱不多,图个娱乐。”已经跨在体制门槛边上,徐建普接受采访显得很洒脱。在他看来,王合安每次掏几十块钱的诉讼费就得让政府部门跟着他团团转,“极大地浪费了法律资源”。
  徐建普认为王合安的“买菜还要出秤钱”说法很是蛊惑人心,但他的反驳仍然以卖菜为例:“菜价里不仅含秤钱,连菜的包装、菜店的租金都含在里面了。”
  按照徐建普的分析,卖菜和卖气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卖菜完全是市场定价,秤钱、房租分别按多少分摊进入菜价,以及每斤菜赚多少利润,都由菜贩根据市场自己来决定。但燃气公司卖气的时候,气价必须经过听证,同时,按照河南省政府第47号令,气表不能进入气价,而划归用户承担。
  徐建普说,实际上,他个人也反对把气表和气价分开来,“你不要今天给老百姓收个这费,明天又钻出个那费,老百姓最烦的就是这一点,你最好把气表的价钱折进气价里面,然后统一每立方气多少钱就是了。”
  徐建普曾经持这一观点向省市有关领导进言,但却被两个问题卡住了壳:一是气表本身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价格频繁变动,如果按气表当前某个价格摊进气价,那么,气表价格每发生变动,要么就让企业或个人吃亏,要么就立即组织听证调整价格,很显然,这两者都不具备操作性;另一个问题是,气表摊进气价,气价势必上调,而这种涉及价格上调的方案报到领导跟前,就成了烫手山芋。
  徐建普说,原先有市长对他说过,老徐,如果我们的价格比洛阳、郑州的低,我就敢批,但高了,我就不敢批。
  拷问当地政府答疑解惑的智慧
  11月7日,记者离开新乡。
  二次开庭在即,市发改委与王合安双方,都在积极准备诉讼。其实,双方对诉讼结果都已明了。而双方都不明了的问题,在记者看来只有两个:一是,面对一对苍苍白发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能让他家的燃气先行恢复通畅,我们到底要等到什么样的结果,才能给老人供气?
  二是,除了应对冰冷的法律,地方政府的智慧能否找到更为温暖的途径,来给老人,给他背后的十万民众答疑解惑。

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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