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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家电上的能效标识

发布时间:2016-08-12 作者: 来源:广东计量协会 浏览:2392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从2005年3月1日起,所有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都要贴上“中国能效标识”,否则不准在市场上销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要选择一款真正节能的节能家电,除了看各商家打出的广告数据,更应该关注国家规定的“中国能效标识”和节能标识。新能效标识划分为1、2、3、4、5共五个等级(有些电器只分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只有达到1级或2级节能标准的家电才能以节能家电自居。(来源上海市质量监督局计量知识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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