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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第五讲 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和除去皮重方法

发布时间:2007-08-07 作者:黄耀文 来源:www.jlbjb.com 浏览:5123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理解与实施

第五讲  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和除去皮重方法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黄耀文

 

  一、样本的抽取

  抽取样本是计量检验的基础,是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前提。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的计量检定机构应该有用于抽样的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抽样计划应建立在适当的统计方法上,抽样程序应注意控制影响抽样客观性和随机性的因素,其核心是确保检验批中每个单位商品被抽到样本中的可能性相等。抽样后应填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抽样单(抽样单格式见《规则》附录H)。在《规则》附录A“随机抽样方法”中规定,计量检验在进行随机抽样时,根据不同的抽样地点和批量,可分为等距抽样、分层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等三种方法,现具体介绍如下:

  (一)等距抽样
  1.适用范围
  等距抽样适用于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线终端抽取合格的产品或在产品包装现场抽取合格的产品。

  2.抽样方法
  等距抽样是按一定单位商品数或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抽取,其间隔按检验批量和样本量确定,即:
  商品数量间隔=批量(N)/样本量(n),或
  时间间隔=生产批量所需的时间/样本量。
  批量N以每小时的产量确定,对于一个正常生产的流水线,其每小时的产量数是确定的。
  例如:某生产线1h生产2000件商品,确定样本量为80件。如果以商品数量间隔计算,则抽样间隔为25件,在具体抽样时为每隔24件抽1件,共抽80件;如果以时间间隔计算,则抽样间隔为45秒,即每隔45秒抽1件,共抽80件。

  (二)分层抽样
  1.适用范围
  分层抽样适用于生产企业、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仓库抽样。

  2.抽样方法
  分层抽样是对于分为k层垛放的N个单位商品的检验批,以每层占有单位商品的数量,按比例将确定的样本量n分配到各层当中,每层有nt个样本单位;
  即nt=n/k
  应保证nt为大于1的整数,且每层中至少应有一个样本单位被抽取(即nk)。
  然后在每层中独立地按给定的样本单位数nt进行随机抽取(一般为简单抽样)。

  3.注意事项
  对于商品码垛堆放每层单位商品数不等的抽样,可按每层单位商品数的大小,以适当的比例确定每层应抽取的样本单位数量。

  (三)简单随机抽样
  1.适用范围
  简单随机抽样也称简单抽样, 适用于商品零售现场的抽样。

  2.抽样方法
  简单抽样是从包含N个单位商品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n个样本作为检验样本。具体方法是把检验批中的单位商品按自然数从“1”开始顺序编号(编号可以隐藏),然后用随机数骰子获得的随机数号码进行抽取。具体的抽样方法可按照国家标准GB/T10111-1988《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GB/T15500-1995《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或随机数表法等适当的方法进行抽取。    

  二、除去皮重的方法

  在《规则》附录B“除去皮重的方法”中,对计量检验中除去皮重的方法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将具体要求介绍如下:

  (一)除去皮重的基本要求
  1.基本原则
  对于商品计量检验,需要除去皮重时,应在保证皮重测量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商品打开包装所造成的浪费。也就是说,应以最少的商品皮重测量,得到准确的皮重测量结果。这就是除去皮重方法的基本原则。

  2.主要方法
  根据上述基本原则,《规则》给出了两种除去皮重的方法,即方法一和方法二。方法一主要适用于检验批的数量在100件以上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时除去皮重;方法二主要适用于检验批的数量在100件以下的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计量检验时除去皮重。我们在检验时应根据检验批的数量选择相应的方法。
  根据上述两种方法最后得到的皮重值,可能是平均皮重,也可能是样本中的单件皮重。这主要取决于检验批样本皮重的均匀性,皮重均匀的商品一般为平均皮重,否则为样品的单件皮重。

  3.包装皮的选择
  在测量皮重选择包装皮时,可以用已经在商品上使用的包装皮,也可以用未在商品上使用过的包装皮。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计量检验时,应尽量使用未在商品上使用过的包装皮。如果用已经在商品上使用的包装皮,应该将包装皮上的残留物除净擦干。除净擦干一般可通过振动、擦拭、冲击、风干等方式进行,而不能采用烤炉或烤箱烘干的方式,以免损坏或减轻皮重。除净擦干的程度应以肉眼看不见残留和水滴为止。

  4.准确度要求
  皮重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保证商品的计量检验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不超过0.2T。因此,对于皮重的测量,尤其是不均匀商品的皮重和较轻的皮重,一般应使用比检测商品质量(重量)准确度等级高的计量器具进行测量。

  (二)除去皮重方法一
  1.方法简介
  除去皮重方法一,是根据皮重平均值与标注净含量(Qn)的关系以及皮重标准差(sp)与允许短缺量(T)的关系来确定如何除去皮重的方法。该方法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2004年颁布的国际建议第87号所规定的方法。

  2.适用范围
  对于检验批的数量在100件以上的商品,计量检验时除去皮重对检验批样本的检验,应按该方法实施。

  3.具体方案
  除去皮重方案一给出了具体的方案,如表1所示。
    

    表1  除去皮重的方案一


  根据此方案,首先应确定皮重平均值与标注净含量(Qn)的关系:
  当时,除去皮重的方法就可以确定;
  当时,除去皮重的方法还不能确定,还需要看皮重标准差(sp)与允许短缺量(T)的关系,即根据sp≤0.25Tsp>0.25T确定除去皮重的方法。

  4.实施步骤
  (1)抽取测定皮重样品并测定皮重
  在检验的样本中,至少随机抽取10件样品;将皮与商品内容物分离,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如果是在商品包装现场进行抽样,可直接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件的待包装的皮,再逐个称出皮的重量。
  (2)计算皮重平均值和皮重标准偏差
  根据测得的单件皮重,计算皮重平均值和皮重标准偏差。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皮重
  皮重标准偏差(sp):
    
  式中:——平均皮重;np——皮重抽样数;sp——皮重标准偏差;pi——单件皮重。

  (三)除去皮重方法二
  1.方法简介
  除去皮重方法二,是根据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重量之差(Rc)和其皮重之差(Rt)来确定如何除去皮重的方法。该方法是根据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实际需要,参考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133号手册制定的。

  2.适用范围
  对于检验批的数量在100件以下的商品,在计量检验时除去皮重对检验批样本的检验,应按该方法实施。

  3.具体方案
  除去皮重方案二给出了具体的方案,如表2所示。
    

    表2  除去皮重的方案二


  该方案是根据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重量之差(Rc)和皮重之差(Rt)的比值来确定测定皮重抽样数量的方法。

  4.实施步骤
  (1)当样品量大于或者等于10件时:
  ①在样本中随机抽取2件,测定其净含量重量之差(Rc)和皮重之差(Rt);
  ②以Rc/Rt的比值和样本量n为索引,从表2查出测定皮重抽样数nt,该抽样数包括步骤①中已抽取的2件样本单位。
  (2)当样本量小于10件时:
  ①样本量为(1~2)件时,按样本量抽取;
  ②样本量为(3~9)件时,可参照表2中样本量n=10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当nnt时,抽样数为样本量n
  (3)皮重的测量要求
  ①当nt=N时,应以样本单位的各自皮重测定实际含量。
  ②当nt<N时,应以nt个样本单位皮重的算术平均值测定实际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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