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我院承担全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外省的执行情况,对送检的计量标准免收检定费,计量标准配套设备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为切实解决部分县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溯源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我院本着服务基层的原则,拟对财政经费保障困难的县级机构送检的计量标准配套设备实施免费检定,流程如下:
申请机构送检前先提交送检申请,同时提供所属计量标准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相关证明,经我院审核后实施免费检定。
联系电话:0311-83895465
特此公告。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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