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区供暖试水“分户计量” (2004-11-11)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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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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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东省城尝试在汇统花园和百花小区进行分户计量式供暖,即按每平方米19.5元的供暖费乘以套内面积的50%收取“容量费”,再按实际用热量交纳供暖费。物价部门同时规定分户计量最高收费仍不超过按面积收取的供暖费用。
市民李先生去年在汇统花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当初他买这里的房子原因之一就是小区可以实行冬季分户计量供暖,用多少暖气交多少钱,可今年入住后才知道,小区物业按每平方米19.5元乘以套内面积的50%收取“容量费用”,然后每月再按计量表“一个字收0.16元”来收供暖费。李先生只有周末在家里住,如果算上容量费用,分户计量并没给自己省钱,这与当初自己的理解有较大差距。李先生向物业公司询问,被告知是严格按照物价局标准收费的。而在同楼居住的王先生则算了一下,自己平常白天不在家,只在夜间供暖,细算下来比按面积收费要节省一点。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价格处了解到,该处今天也不断接到该小区居民的咨询电话,汇统花园和百花小区是济南冬季分户计量供暖的试点单位,这两处小区总共有2400余户居民,其收费方式确实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据介绍,现在社会上对分户计量的认识有误区,以为计量供暖像用自来水一样用多少交多少,但供暖用水不管用或不用,供热部门都要让管道里的水保持一定的压力和温度,即使在用户不使用时,热量在管道内也要损耗,基于供热的特殊性,必须保证供热部门不出现亏损,所以按照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应向用户收取“容量费用”。另外,这两个小区是试点单位,这种收费标准是为以后整个济南市实行分户计量摸索经验。
另据介绍,为保证用户不受大的损失,物价部门规定,这两个小区的供暖用户即使按表计量的费用超过了按套内面积计算的供暖费用,最多也只按按面积计算出来的供暖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