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召开全市水表、煤气表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2004-12-06)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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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煤气表计量监督管理,11月9日、10日,东莞市质监局分别召开全市水表、煤气表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该市的供水单位、管道燃气安装和供气单位、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人共11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强调工业用水表、煤气表实行周期强制检定,生活用水表、煤气表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要求各有关单位于2004年12月1日前完成水表、煤气表计量情况普查登记工作, 2004年12月1日起将新装、换装的水表送市质计所检定,取得合格标志之后方可以安装、使用。
与会人员表示,会议使他们对水表、煤气表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多、更深的了解,以后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水表、煤气表普查登记、送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