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量院举办医疗系统计量主管《山东省计量条例》强化学习班 (2005-08-10)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任宏伟 赵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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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计量条例》,做好医疗系统的计量工作,在《山东省计量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省计量院于200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在威海举办了全省医疗系统计量主管参加的《山东省计量条例》强化学习班。
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以电离辐射、激光、超声、核磁等学科为基础的医疗设备不断出现并广泛应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的定量规范化已成为现代医学发展的方向,医疗设备的质量控制与保障对医学计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要求。医学计量检定最终目的是实现医学领域计量单位的统一和对人体各种参数测量的准确,确保患者的诊断与治疗,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均下文强调加强医疗机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重要性,为更好的将医疗计量工作推向新高度、新水平,山东省于2004年7月1日颁布实施了《山东省计量条例》。
针对《山东省计量条例》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计量院组织全省医疗系统计量主管参加的《山东省计量条例》强化学习班;在学习中,来自全省医疗系统的38位计量主管,认真听讲,积极提问,并对所讲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强化学习结束后,参加强化学习的人进行了统一的考试。
这次学习班内容除了宣贯《山东省计量条例》及相关计量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单位医用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医用X光机等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新规程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