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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计量机构受权测室温 检测报告可作起诉依据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浏览:1291

   东北网12月7日电 记者从省质监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正式实施后,居民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十分关注,有关部门日前授权,两家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机构可以按《规范》为哈尔滨市居民测室温。

  据了解,为加强居民供热室内温度检测的管理,合理解决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的纠纷,《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于10月20日正式施行。目前,两家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市计量所和省计量院,已被省质监局授权为居民测量室温。一些民营、股份制等性质的计量机构也正在申请居民供热室温的计量检测资质,截至目前这些机构的申请还未获得省质监局批准。

  据市质监局计量处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居民供热室温计量,目前有9户居民委托市计量所按规范检测了室温,其中8户已出具检测报告。室温不合格的居民可依据检测报告,按程序先向供热企业提出协商调解要求,如协商调解不成,居民可向供热主管部门市供热办投诉,如果投诉不成功,居民可以到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起诉供热企业。
 
 来源: 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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