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将加强贸易计量监管纳入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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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衢政办发[2007]17号),《意见》采纳了我局的建议,要求菜场必须按照《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标准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592---2005《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就配置固定标准衡器、统一配置商贸计量器具,建立市场贸易计量管理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质监部门还将作为成员单位参加项目设计的会审。下步市质监局将按照衢政办发[2007]17号《意见》要求,与工商部门联系研究有关实施措施,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机制,有效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