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减排和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局联合市经贸委、市统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能源计量示范活动。能源计量示范活动按用能单位年耗标煤水平分步实施,2007年主要是对年耗标煤10万吨以上、2008年对年耗标煤5~10万吨、2009年对年耗标煤1~5万吨、2010年对年耗标煤5000吨~1万吨(以上一年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的单位开展考核评价(监督检查范围不受此限)。示范活动采取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提高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为主,以保证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为目的,推动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对能源计量人员行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汇总等实行综合管理。通过开展示范活动,在我市重点用能单位中,挑选出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激励和引导广大用能单位在能源计量工作方面向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看齐,在全市形成能源计量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以提高能源计量工作在节能、降耗、减排中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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