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浙江上虞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夯实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基础,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意见》指出,到2010年底,能源计量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都要得到有效实施,企业节能意识和计量意识有显著增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同时要求,企业测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达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及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的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能源浪费现象,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突出抓好化工、纺织、印染、医药、建材等行业中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此,要求各能耗企业,提高认识、夯实基础、创新工作载体、强化政策激励机制。
《意见》要求,抓紧抓实做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良性联动工作机制;二要加强服务,务实求效。积极推行定点、定时、定人、定内容、定责任的“五定”服务模式,努力促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展开;三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对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能源计量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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