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乐清全市燃油加油机检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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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我局指定乐清质检院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油加油机进行了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截止9月底,质检院完成了对全市50家加油站(点)加油枪的强制检定工作。此次检定工作历时2个多月,共检定了316把加油枪,其中合格281把,合格率为88.9%。对本次强检过程中不合格的加油机,检定人员当场进行了调整,使其符合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同时将强制检定周期缩短为3个月。本次强检过程中,乐清质检院相关人员建立了详细的加油机强检台帐,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加油机的强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