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建设厅、省物价局联合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在2007年供热期内,河北各地将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一定数量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
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按用热量收费,既可较好发挥价格对热能消费的调节作用,热用户可以根据气候变化和自身需要灵活掌握热量需求,减少不必要的热费支出,同时热能消耗计量透明度增加,热费负担更加公平、公正。
据介绍,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采取鼓励政策,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的热费如实退还给用户。具备分户控制的用户,采暖期前向供热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停止供热的,不缴纳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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