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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19年食品、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0 作者: 来源: 浏览:1769

 近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9年食品、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251号)要求,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于2019年7月31日至8月16日对全市24家食品、综合类检验机构,集中开展了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依据原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局对全市24家食品、综合类检验机构开展了资质认定证后监督检查,发现 21 家机构存在 134个不符合项,每家平均6.4个。未对其余的3家机构进行具体项目检查,因这3家机构(阜南市场监督检验所、阜阳市兽药监察所、安徽中公检测公司)已在检查前申请停业。每个机构不符合项详见附件《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统计表》。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机构主要在法律地位、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问题。

(一)法律地位方面的问题

1.检查发现有2家机构存在授权签字人离职,未向资质认定部门办理变更撤销手续。

2.检查发现有2家机构存在办公场所或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未取得新址资质认定证书。

3.检查发现有3家机构存在标准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

4.检查发现有2家机构存在申报标准变更审批表,至今未获得变更标准资质认定附表。

5.检查发现有1家机构存在检验场所无机构名称标识,未张贴资质认定证书。

(二)技术能力方面的问题

1.检查发现有20家机构仪器设备配备和管理方面存在不符合资质认定要求。主要存在未对仪器设备开展期间核查工作;仪器设备未在有效鉴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缺检定周期、最近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仪器设备未张贴铭牌;缺少设备检定证书确认记录;标识状态与检定结果不符;未对仪器设备计进行计量检定;检验设备校准证书标注型号与现场仪器型号不符;仪器设备档案无验收记录;设备档案的设备使用记录、维护记录未归档;现场检测设备出入库未见领用归还记录。

2.检查发现有14家机构存在人员能力确认问题。主要存在技术负责人同时兼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扩项后未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任命;YXQ-50S灭菌锅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员证书;无内审员、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检验人员档案无检验人员上岗能力确认记录;检验检测人员合同到期,未能及时签订新的劳务合同。

3.检查发现有 11家机构检验场所和设施存在问题。主要存在设备存放间无通风设施,设备存放标识不清晰;化工检测室内务管理不到位,设备摆放混乱,台面灰尘较多;微生物检验室在改造中,不能正常工作;天平室无温控设施,乙炔气瓶未防护存放;食品留样间未专用;待检区与已检区无明显区域标识,杂物堆放较多,卫生条件较差;无独立石油样品室;未明确食品感官分析区域;粮油品尝评分室环境条件不满足标准要求;天平室放有杂物,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要求。

4.检查发现有 13家机构标准物质管理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微生物菌种未做到双人双锁管理;溶液标识不规范,未填写配制人与有效期,大量试剂在试验台放置;未见2019年度标准物质台账;部分标准溶液存储在容量瓶中;未见标准物质使用记录和标准物质储存温控记录;标准溶液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逐级稀释;实验室用水未按照GB/T 6682-2008标准进行验收;未提供标准溶液配置记录;未提供硫酸标准溶液标定记录。

(三)行为规范方面的问题

1.检查发现有 2 家机构在检验检测项目和方法存在问题。存在检验报告执行标准错误;认证参数项目现有设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检验报告水分检测原始记录使用方法填写错误。

2.检查发现有6 家机构在检验检测过程控制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样品状态标识错误;现场不能提供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和记录;未设置食品样品专用留样间;检验样品无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3.检查发现有11家机构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中校核人员未签字;检验报告中“未检出”结果未明示检出限或定量限;原始记录上使用设备未标注检定有效期;原始记录中未体现样液稀释体积;检验报告未按委托书标注抽样地点;原始记录未附标准谱图相关信息;检验报告执行标准错误;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检验报告原始记录无运算过程;原始记录未体现平行样信息。

(四)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问题

1.检查发现1家机构技术档案管理混乱。

2.检查发现 14家机构存在管理体系文件存在问题。主要存在管理体系文件未按照RB/T 214-2017、RB/T 215-2017要求换版或换版不规范;体系文件未纳入《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内容;作业指导书未按照新标准要求更新。

3.检查发现 18家机构内部审核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未按照RB/T 214-2017标准进行内审员资格培训;内审员无内审员任命文件;未能提供出 2018年度内审计划;内审实施计划表未经批准,内审未涉及管理层;审核计划缺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依据;2018年度内部审核检查表中符合的审核结果描述不规范;2018年度内审两个不符合项未附有整改验证记录;2019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依据引用作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9年度内审开出三个不符合项未进行有效整改,无相关验证记录。

4.检查发现14家机构管理评审存在问题。主要存在2019年度管理评审计划的内容不符合RB/T 214-2017中4.5.13的要求;管理评审的输入中上次的管理评审的有关措施的跟踪未体现;2018年度管理评审未输入质量管理考核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度无监督活动记录输入,输出无改进措施;管理评审2018年度输入缺少风险识别的可控性材料;未能提供2018年度管理评审报告及2019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三、检查结果处理意见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食品类检验机构2019年度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安徽省综合类检验机构2019年度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对存在不符合问题的机构检查结果处理如下:

(一)4 家机构(阜阳市质检所、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检验中心、阜阳食药检验中心、阜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自行改正。

(二)12家机构(安徽科克、安徽天祥、阜阳市疾控中心、颍上县市场监督检验所、阜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阳市纤检所、太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临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阜阳市颍东区粮食储检中心、界首市粮油检测中心、界首市疾控中心、安徽中鑫)责令改正。

(三)1家机构(安徽中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微生物检验室通过重新通过资质认定前,禁止出具附有微生物检验室相关参数检验报告。

(四)1家机构(界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责令改正,在获取迁址审核前,禁止出具报告。

(五)2家机构(安徽鼎盛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临泉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责令整改,由辖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整改期间暂停出报告。

(六)4家机构(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所、阜阳市兽药监察所、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徽中公商品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由辖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其自行申请注销资质。

(七)各机构报送整改材料一式三份,其中辖区市场监管局一份,市局两份。

(八)各辖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款凭证)报送市局。对于“责令改正”的机构由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其整改情况实施验收;对于“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停出报告”的机构由市局负责对其整改情况实施验收。

(九)凡涉及到检验报告结论不准确、数据修约等问题的,必须责令检测机构召回检验报告,按要求整改后重新发放报告才能认可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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