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日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福州市省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管理检测体系奖励经费的通知》。凡通过GB/T19022/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认证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的企业一次性获奖
励1.5万元。
据介绍,此项奖励政策在我省尚属首例,旨在激励企业建立省级以上计量检测体系,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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