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发出通知,降低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计量检定收费等收费标准,平均降幅在20%左右,此举将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负担4000万元左右。
通知规定,对食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以及对出租车用气瓶的检验检测不允许收费;除委托检定外,对城乡居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等的检定,不得向城乡居民收取费用;按照WTO和国民待遇的原则,统一进口和出口锅炉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检验周期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和检定,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或随意调整检验周期、增加检定频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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