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申报和四川省质监局的批复,乐山市质监局以计量测试所为基础,依托相关技术机构,正式挂牌建立“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乐山)”。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乐山)成立后迅速出动,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此项工作开展起来,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0年7月19、 20日,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乐山)组织专业人员对乐山市中心城区的商场、超市、餐饮、银行、各类社会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温度检测。经测试,在抽查的8处公共场所中,仅有两处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关于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的要求,其中某餐饮店室内最低温度只有22.66℃,某政府服务大厅的空调甚至设定在16℃。由此可见,乐山市公共场所普遍存在环境温度控制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空调能耗较高的问题。
对公共场所进行温度测试只是能源计量工作的第一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乐山)将继续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职责,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科学、准确的计量测试数据,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基础作用,为乐山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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