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市工商局、市政市容委共同起草的《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供暖合同将按照收费形式区分,即传统的按照面积收费和本市正在积极推行的热计量收费。此前,《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征求意见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用热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合同规定,居民应当交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是基本热价乘以建筑面积。计量热费则是计量热价乘以用热量。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
征集意见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市民可在首都之窗征求意见网页留言板上留言或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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