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广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粤)009-2023《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检定规程》第1号修改单,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广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粤)009-2023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检定规程》
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5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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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对象:JJG(粤)009-2023《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检定规程》 修改单号:第1号 修改内容: 一、将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以下简称 MRI 系统)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修改为:“本规程适用于静磁场3T以上(不含3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以下简称 MRI系统)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二、增加“7.6 说明 静磁场3T以上(不含3T)MRI系统对应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后,本规程自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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