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捷克《经济报》报道,为增强捷克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缩小与科技发达国家的差距,促进科技与工业的密切结合,捷克政府正在制订科技改革措施,近期内将以白皮书形式公开发表。重大科技改革将包括如下内容:
1.在政府内设立国家科技研究和开发局,既而设立国家科技和大学部。目前国家科技工作由捷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管理,改革后科技和大学工作由新成立的科技和大学部管理,教育部只管理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捷克政府认为,知识社会最发达的丹麦、芬兰,以及内阁虽小但都设立了科技和大学部的法国和英国,是捷克学习的楷模。
2.改变现有的科技经费管理模式。目前捷克22个国家部委掌管和分配科技经费,科技力量分散,不能专款专用。按改革方案,现在有科技经费分配权的22个部委将减少到7个,然后进一步过渡到由国家科技和大学部统一管理和分配全国的科技经费。
3.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目前捷克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只是丹麦和芬兰的二十分之一。大学、科研和商业应该成为一个世界。科学家和大学校长更应该成为经纪人,要学会与企业合作,学会销售自己的科研成果。不能把科技成果束之高阁。
4.企业家是大学的客户。大学应该按照它们的需要培养人才、开展科研活动。企业家要学会到大学游说,参加学校董事会会议,扩大他们在学校的话语权。
5.科研经费分配的标准是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取得优异科研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获得国家科技经费支持。
6.针对捷克大学毛入学率低的具体情况,为更多培养科技人才,捷克将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实施大学生助学贷款计划。为提高教学质量,政府将在提高大学学费的同时,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就业六个月后开始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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