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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一煤贩使用“鬼秤”被查处 (2004-09-29)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1129
近日,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不法煤贩利用“鬼秤”坑害消费者的典型计量案件,除当场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外,执法人员还对不法煤贩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案处罚。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流动经营的煤贩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贪图价格便宜而上大当。   9月8日早6:40分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贩卖大同煤块的外地经营者使用的台秤可能有问题,因为凡购买他的煤的人都感到重量不足。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煤贩子展开调查。经过了解得知:煤贩子姓赵,山东新泰人,以流动经营煤炭为业。经过执法人员当场检定煤贩子使用的台秤基本合格。但是为什么群众反映所购煤炭计量严重不足呢?为了进一步找出问题,执法人员将台秤的标尺和连接装置全部拆下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原来在台秤的标尺上,煤贩子精心设计了一个推拉装置,这个装置可以将台秤标尺上的支点与重点间的距离随意调整,从而可以随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测试,每称重100公斤时台秤最大显示值为130公斤。也就是赵某每卖出100公斤煤就能多收30公斤的钱。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当场赔偿消费者损失,共退补煤炭950公斤,退还现金425元。执法人员随后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根据新颁布的《山东省计量条例》没收了赵某的台秤,并给予其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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