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使用公用电话要认准检测标志 (2005-05-30)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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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10时许,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郑州市张魏砦中街一经营小食品的商店前,一部普通的格美牌计费公用电话被摆放在店门口。检查人员使用交换机计时计费检定仪对这部没有检定标志的电话进行了测试,在设定的2分59秒内,该电话显示的时间竟然为3分44秒。工作人员立即对经营者进行了处理。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黄震峰介绍说,一些未经质监部门检测的公用电话的计时计费系统不准确,更有甚者还别有用心地重新装置了计时计费系统,消费者很难发现。《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必须经质监部门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而且经过检定的电话上面应贴有郑州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的合格证。如有疑问,消费者也可拨打电话(0371)67643089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