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质监局查获缺斤短两水泥30吨 (2005-08-08)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周万涛 段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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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缺斤短两袋装水泥,会导致混凝土配料中水泥重量不足,就会造成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近日,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泥问题,泽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的水泥经销点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水泥经销商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到位,经销的水泥存在无生产许可证、缺斤短两现象。检查中发现下村镇、周村镇2经销点经销的陵川一水泥公司生产的齐强牌32.5#水泥标识标注为50公斤,实际称重结果平均每袋少装3公斤,现场存放13.5吨;长治市一水泥粉磨厂生产的长信牌32.5#水泥每袋50公斤,实际称重结果平均每袋少装2公斤,现场存放9.5吨;长治市陶清河牌水泥未及时更换新生产许可证,现场存放7.5吨。对此,执法人员立即分别予以就地封存,案件均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