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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民用四表”须强制检定 违者可投诉 (2005-08-19)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孙华 安慧 浏览:1179
近日,山东禹城市质监局和建设局联合对新建居民楼的“民用四表”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新建居民楼内装的“民用四表”有40%未经首次强制检定。为此,山东禹城市质监局在建设局的协助下,责令建筑单位拆掉未经强检的仪表,送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了检定,经检定有8%的仪表不合格。 因此,质监部门提醒市民,特别是一些新装电表、水表、煤气表、热量表的市民,仪表必须进行首次强检才能使用,如果新表用户在仪表上没发现“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标签,可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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