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短斤少两 自律抽"残"折射监管制度残缺 (2006-01-17)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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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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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断有市民反映瓶装液化气短斤少两问题。记者1月12日跟随桂林质监部门检查,并通过业内人士获悉,由于监管不完善,液化气商普遍存在吃“残液”和短斤少两现象。
残液严重超标
1月12日,记者跟随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组,来到位于桂林火车东站的某公司气站。执法人员从已经充装好的104个瓶装液化气中(单位:14.5公斤),抽取了20个样瓶,随后,又在已经送入充气流水线的空瓶中抽取了20个样瓶。
通过对空瓶的现场计量,执法人员计算出,空瓶中残液最多的达5.5公斤,平均残液剩余量0.67公斤,属严重超标。20个已经充装好气瓶的充气量,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14.5±0.5公斤的标准。
执法人员指出,该气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将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气站很少抽“残”
通过知情人士介绍,记者找到了在液化气行业工作10多年的方勇(化名)。他告诉记者,夏天瓶内气燃烧较充分,很少有残液,但冬天气温过低,会导致瓶内残液较多。在液化气行业内,不抽残液很正常,一方面抽“残”太麻烦,另一方面就是利益驱使。方勇以被查的气站为例算了一笔账,液化气价格为6400元/吨,每公斤约为6.4元。该气站不抽“残”,每瓶气可以赚4.3元左右,以每天12吨充气量计算,可以充装827瓶气,气站每天可因不抽“残”赚3500多元,如果再加上短斤少两,数目就更大了。
不法气点充“残”
据方勇介绍,这家气站钢瓶中的残液还算是剩余得比较少的,在某些充气站,一个钢瓶里的残液至少有2公斤之多。一些挂靠燃气公司的经营点,或者是一些“黑”气点,其违规行为就更厉害。方勇说,有些气点老板,将从气站充回来的气瓶拆封,用特殊装置克扣一点燃气;或者将收来的空瓶倒置,在接口处连接胶管,采取用开水加热瓶内残液的方式,使之气化充入另一钢瓶中。
抽“残”靠自律
就抽“残”问题,记者采访了桂林部分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他们都承认很难解决抽“残”问题。
全利达公司宁总告诉记者,在他们的充气流水线上,第一关就是一个电子秤,因为空瓶内残液量在0.5公斤以下是符合行业标准的,一旦发现空钢瓶的重量超过其标重0.5公斤,工人就会把钢瓶取下来抽“残”。但他表示,抽“残”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主要靠企业自律。
银鹰燃气站陆站长则提到,他对残液标准问题不是特别了解,以前的标准是允许有0.5公斤残液。他们气站的抽“残”方式也较原始,主要靠工人的手感,一提空瓶发现重量不对就去过磅抽“残”。
部门监管靠抽检
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对于钢瓶残液监管主要靠临时抽检。抽检发现问题,一次最多罚几千元钱。而且,质监部门也不可能每个月都去抽检气站的残液问题,监管方式相对滞后,也形成了主要靠燃气企业自律抽“残”现象。
质监部门表示他们对残液的标准问题很头痛。自治区质监部门有关批文提到:“充装液化石油气前,应将钢瓶中的残液除净,使空瓶重等于其自重”,这就是说不允许存有残液。但从现实情况看,执法人员觉得这一批文不太现实,但他们确实找不到其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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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有上海、杭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出台了液化气退残方案。根据南京市质监部门出台的退残规定,只要液化气残液超标,就要进行退残,10公斤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0.5公斤。
残液验证可采用接通煤气灶具直接燃烧的方式进行判定。在液化气门点换气的市民,可以在门点接受残液检测并退残;送气上门的用户可以把钢瓶交给工作人员带回检测退残,也可随送气人员一起去检测退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