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网 http://www.chinajl.com.cn/
中国计量网——计量行业门户网站
计量资讯速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市场监管

液化气称重和标价不规范 (2006-03-15)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东南快报 浏览:1034
日前,福州市物价、质监、建设和工商等4部门联合行动,对福州市广发、液化气公司、福铁等部分液化气供应企业展开突击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在气瓶的称重和标价方面存在不规范。检查人员提醒说,市民遇到短斤少两问题时,可拨打福州质监局投诉电话0591?83724147。   检查中发现,黎明广发液化气公司供气站和龙腰供气站的磅秤未按要求送质监部门检测。   而且黎明广发供气站公示牌上标出的液化气售价为每千克6.07元,每瓶(14.5±0.5千克)为88元。低于物价部门规定每瓶97元的最高限价。发现它的封口处贴的是13公斤的标签,而瓶身上却用粉笔标着12公斤。检查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新情况要研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   检查组提醒市民,规范的气瓶必须封口完好,明示充装企业的名称、服务电话和充装重量。   此外,液化气充装单位通常使用的YSP-15型钢瓶,其自重约16.5-17公斤,重量在气瓶护罩上有标明。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尽量利用气站的磅秤对气瓶的总重量(约30.5-31.5公斤)进行复称。   若是送气上门的,也可用家中的体重秤等复称一下,这样可以防止短斤少两。如遇到短斤少两问题时,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购买凭证,如不要破坏瓶口的一次性塑封等,并向福州质监局投诉。
分享到:
通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公告 订购产品 订购产品
会员注册
已有账号,
会员登陆
完善信息
找回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