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计量行为 (2006-05-2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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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20日起,荆门市家庭用液化气瓶标准充装量将由原来的13kg提升至14.5kg(正负偏差0.5kg),否则将被视为短斤少两。
长期以来,荆门市的液化气充装市场对家庭用的YSP-15型的钢瓶充装量都默认为13kg,而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267-98中规定的气瓶充装量是:YSP-2型钢瓶为1.9±0.1kg;YSP-5型钢瓶为4.8±0.2kg;YSP-10型钢瓶为9.5±0.3kg;YSP-15型钢瓶为14.5±0.5kg;YSP-50型钢瓶为49.0±1.0kg。为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气充装计量行为,荆门市质监局要求各液化气充装站从本月20日起,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充装,充装后的液化石油气瓶还必须进行塑封并标明净含量,以防止个别“黑心”气贩和充装站利用倒气造成充装量的短差。
同时,荆门市质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液化气存在短量或未塑封的现象,可拨打2335241、12365进行投诉举报,违法经营者将被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可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