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省局对强制检定的环境检测用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要求,对全县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环境监测机构1家、污水处理单位1家、化工企业5家、电镀企业1家,检查结果显示各企业在用的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及合格率均为90.2%。
检查发现,该县大多数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检定,并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同时,向有检定资格的检定机构申请了周期检定。但也有些企业未形成足够重视,存在未检使用和超期使用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及时送检,以确保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确保检定率达100%。该局对县内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已经登记造册,下一步,将加强对已开展项目强制检定的执法监督,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并对违反强制检定计量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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