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辖区内的眼镜产品质量,天台县质监局对全县12家眼镜制配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眼镜制配单位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二是检查其是否存在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眼镜片;三是查看验光仪、焦度计、眼光镜片箱等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四是检查眼镜验配记录是否完善。
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眼镜制配工作人员操作技术比较熟练,配出的眼镜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技术规范;少数规模较小的眼镜制配单位存在验配记录不完善、进出货物检测验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该局将对存在问题的眼镜店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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