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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关于促进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1290
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委、科委,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3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55号)精神,完善本市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技术服务能级,服务上海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要求,本市积极培育、建设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市质检中心),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服务政府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检验检测工作,本市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领跑全国。但对照本市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以及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本市检验检测行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与前沿产业的契合度,进一步增强高端检测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辐射半径和资源配置能力。

       推动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统筹检验检测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抢抓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布局,提升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利于完善检验检测创新体系,协同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共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有利于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强化检验检测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拓展长三角一体化和“一带一路”服务辐射半径;有利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推动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提升高端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构筑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创新体系、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优化升级。坚持把创新作为驱动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引导上海市质检中心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技术水平,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和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需求牵引,重点突破。聚焦国家战略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补短板、强弱项、疏堵点、破瓶颈,优先支持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高端产业集群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先支持数字化转型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领域;优先支持公共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支撑保障领域。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建设发展方向与产业布局相统一,注重建设速度与建设质量相协调,注重能力建设与产业需要相匹配,科学规划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推动中心高水准建设、高效率运行、高质量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营商环境,从政策层面加大配套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激发检验检测机构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三)功能定位

        上海市质检中心是本市高端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行业排头兵和技术高地,是国家质检中心的重要培育基础,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质检中心以产业需求牵引为导向,坚持自主技术创新为手段,围绕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推动质量提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战略定位,坚持技术装备一流、环境设施一流、人才团队一流、科研水平一流、支撑服务一流的建设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上海市质检中心遵循自愿申请和总体规划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报的检验检测项目领域要有产业支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发展规划,并形成较高的产业集聚度;申报单位应当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的权威性,相关检验检测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申报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数字化水平,拥有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和人才技术团队;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市级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支持,在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投入上满足中心建设需求。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拟申请筹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前期初审和可行性论证,并经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市市场监管局予以受理。

        2.论证批筹。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筹建任务进行审查和论证,重点核实技术能力、产业基础、政府支持等内容,并对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实施的可行性、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对通过审查论证的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批准筹建。筹建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含有基建任务的可延长至24个月。

        3.验收成立。获批筹建的建设单位按照《筹建任务书》的要求和检验检测有关法律规定全面完成筹建任务后,报所在区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批准其成立上海市质检中心并挂牌。

        三、建设任务

        (一)助力产业优化升级

        紧密结合本市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对各产业检验检测需求的分析研究,围绕企业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质量在线监控、成品出厂、售后服务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标准等的技术融合和集成创新,为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检测技术共享,积极帮扶中小微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向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延伸,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

        (二)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开展前瞻性和实用性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用测合作,突破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检验检测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积极参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等的设计研发,提升国产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主导、参与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检验检测数字化应用示范,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重点领域科研领军人物和研究型团队建设,形成符合市级质检中心发展的人才梯队结构。

        (三)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保障

        积极参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质量分析等工作,跟踪监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上报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为加强质量监督和促进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以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满足政府法定检验、监督检验的需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保障,不断提升公共安全和重大突发事件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四)推动检验检测互联互通

        加强与长三角各省级质检中心技术交流和业务协作,通过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形式,推动实现检验检测资源优势互补、开放共享。加强国际检验检测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开展国际能力验证和实验室能力比对等合作交流,与国际检验检测机构和权威行业组织开展对话,推动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提升国际检验检测合作交流参与度和话语权,更好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

        四、管理机制

        (一)落实中心主体责任

        上海市质检中心应当在批准的服务项目和能力范围内,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上海市质检中心需每年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能力保持情况、管理运行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科研创新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上海市质检中心的依托单位、资质能力、仪器设备、场地设施、管理体系、关键岗位人员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发布上海市质检中心名录及相关检验检测服务项目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能力验证、技术评审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从支撑保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运行管理能力等方面,对上海市质检中心进行定期评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激励管理、重点监管、正常管理等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筹建工作不达标或严重超期建设的在建上海市质检中心取消筹建资格;对已批准但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问题的上海市质检中心,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整退出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优化顶层设计,创新制度供给,研究制定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细化建设标准、申报验收程序、后续管理等要求,强化各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协同推进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工作稳步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支持获批的上海市质检中心申报国家质检中心。鼓励参与申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技术标准研究、市标准化推进等专项,依法享受本市有关产业人才政策。支持申请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等认定。各区相关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培育指导。

        (三)优化生态协同。推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充分发挥上海市质检中心在服务产业发展、参与政府治理、标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集聚等方面的功能作用,通过平台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打造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服务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的检验检测服务生态体系。

        (四)加强示范引领。结合上海市质检中心培育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上海市质检中心的影响力和权威性,提升社会各方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为上海市质检中心建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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