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9项国家计量比对结果的通告,济宁市质量计量院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计量比对中获满意结果。
本次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量值比对(项目编号2020-B-09),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主导实验室,共有79家实验室参加。比对过程中,济宁市质量计量院集中技术骨干,严格按照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117-2010《计量比对》、JJF1117.1-2012《化学量测量比对》、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相关要求开展比对,获得满意结果。充分验证了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项目量值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钢铁、化工、卫生、环保、食品等生产企业所使用的主要计量器具,其示值准确与否,事关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质量计量院建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测量范围(0~100)%LEL,可有效开展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校准服务,为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医药化工等行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本次比对结果反映了济宁市质量计量院的计量标准稳定可靠、人员业务素质扎实,技术能力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平。下一步,济宁市质量计量院将继续强化工作质量,扎实开展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工作,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