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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作者: 来源: 浏览:584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9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5614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25615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

名称

报考

级别

应试科目

成绩管理

一级计量师

考全科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免一科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计量师

考全科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

免一科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

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相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1.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2.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中等专科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学历,可以等同中专学历报考。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关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计量技术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学历核验。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广西中专学历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中专学历查询证明栏或学信网查询;外省中专学历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登录外省教育主管部门类似网站或学信网查询。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属于重点核查与监管对象,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五、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5478:00414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账号信息完整度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

4.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人员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上述不同类型人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2)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证书;

5计量检定员证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网上人工核查。

6. 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547日至41518:00。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 网上缴费时间:2025478:00417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不安排补报名,不退费。

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经济专业等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9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8元。

3.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电子票据发放平台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5698:0061512: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背面严禁打印或书写任何文字、图案等。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二)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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