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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0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5 作者: 来源: 浏览:1749
 宁人社函〔2020〕245号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11月8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两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对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截至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三、报名事项

    2020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方法。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8日9:00至8月25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工作日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承诺。考生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考生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后,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在线自动审核。考试原则上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审核通过,必须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审核: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检验的报考人员。

    (5)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0年8月10日至8月26日(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向宁夏医药行业协会(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北巷111号)提交报名表1份,咨询电话:(0951)6039303,6039395。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2、5555753)。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0953)2033664。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0955)7063920。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0954)2662806。

     (三)网上缴费。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27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一级注册计量师(共3科),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23: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四)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生请于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每日早晚两次进行健康登记,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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