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供热费按“表”收取 (2006-01-16)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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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费按“表”收取
委员姜维久指出,现今长春地区还有很多单位靠小锅炉自行供热,运行效率低下,能源、财力浪费严重。进入全市集中供热管网的居民中,因所在单位和个人状况不同,有的由单位缴纳了热费,有的单位与个人之间踢皮球,导致都无缴纳热费的责任感,所以收费欠款问题难以解决。很多楼房居民点提前缴纳热费后暖气却不热,多次叫苦却无人负责,更不给退钱。
建议:对完成暖气分户改造的住宅应采取措施,安装“户用热量使用表”,按表显示用热量多少就缴费多少,把每户管道阀门钥匙交给每户自我调节使用,用热量多就多缴费,少用少缴费,暂时不用不缴费,如煤气表一样公平、科学。由政府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局、物价局、供热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热量表”升级换代研制队伍,而“热量表”收费方法、价格等问题,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各方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调查人员、有关企业参与共同协商,确定科学公平的价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