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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决定实行液化气钢瓶塑封管理 (2004-09-27)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东南早报 浏览:1427
晋江市日前决定实行液化气钢瓶塑封管理。记者昨日采访发现,有部分液化气供应店并没有执行这一标准,液化石油气管理站表示将统一进行查处。   有关部门在9月中旬要求,未经塑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能运出充装站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昨日,有市民向早报反映称,晋江的不少供应点根本没有提供塑封钢瓶。随后,记者拨通了市区几家销售液化气的供应点咨询,得到的回复同样是没有塑封钢瓶供应。   液化石油气管理站柯先生说,按相关要求,液化气瓶必须使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封套,塑料封套标识上还必须标明充装企业名称、充装净含量、充装日期等字样。   对于部分供应点没有提供塑封钢瓶液化气,管理站表示,下阶段将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所有供应点按规定操作。   同时,管理站还提醒市民,一旦发现钢瓶上无塑封或标识不清的,应拒绝购买、拒绝使用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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