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12-03)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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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买菜时由于称量问题产生争执会被人说成“斤斤计较”,而从12月1日起应该改叫“克克计较”了,并且计较的行为也应该受到鼓励。
从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执行,对于金银饰品和蔬菜、水果、海鲜等按重量销售的零售食品经销商来说,不能再以“秤不准”“都少给这么多”等为由,来应对发现被克扣了商品重量的消费者。但目前新《办法》中对活鱼、活禽等鲜活产品的称量过程还缺乏具体解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的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今起接受广大消费者对于商家不合理或者不规范称重而导致的“短斤少两”进行举报。
在记者采访中,大部分销售蔬菜、水果、禽肉的经营者对误差要求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随意性相当大。除了少部分卖蛋、卖肉的经营者使用电子秤外,大部分经营者使用的是盘秤,有的甚至还使用已经被淘汰的杆秤,而对于即将实施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新法规,绝大多数经营者表示不清楚。
据了解,吉林省市场中使用计量器具的情况与新《办法》中要求的还存在很大差距。省质监局将结合新《办法》,加强对市场中称量零售商品的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同时,专家提醒,如果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重量提出异议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明示其计量和计算过程;当为此发生纠纷时,可以拨打电话12365进行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