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C”标志产品取得重大突破 (2005-01-10)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程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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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有4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在淄博市率先取得“C”标志,实现了“C”标志零的突破。
2004年山东省共有6家企业的产品取得了“C”标志,而我市就占4家,分别是:淄博森德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齐鲁焊业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华泰烧饼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周村酒厂。这标志着这4家单位的计量保证能力上升到了一个新阶段。
所谓“C”(英文china的第一个字母)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定量包装商品带上“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C”标志管理,也是与国际贯例接轨的重要做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获准使用“C”标志的前提条件是在企业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的基础上,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经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组织核查,其计量保证能力合格并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才允许在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的“C”标志。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凡取得“C”标志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一律免于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如有消费者投诉,则与市质监局联系,由市局上报省局进行协调处理。
淄博市质监局为推行“C”标志,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2004年举办了三期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各分县局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周村分局,在“C”标志的宣传和推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管理做示范的企业开展评价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推行“C”标志既提高了企业的公众信誉度,增强了产品竞争力,避免了因误差上限过高造成损耗过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又从源头上解决了定量包装商品短秤少量问题,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公平消费。2005年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加大此次工作力度,使我市更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审核,用上“C”标志,提高我市企业的信用度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