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采暖分户计量 (2005-04-2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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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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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今冬将实行住宅采暖分户计量。
据悉,省建设厅近日通过了《陕西省住宅采暖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采暖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工作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应按照热水连续供热,分户循环,分户控制,分室调温的原则,并符合《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住宅采暖系统设计,确保该系统稳定、可靠,为分户计量创造条件。
该《规定》还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不得随意擅自修改、变更采暖系统设计。未按照住宅采暖系统设计要求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省建设厅城建处的有关人员就此还强调,新建住宅今冬开始实施分户计量,老住宅要积极实施改造,创造条件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