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耗子”须下猛药 (2005-04-2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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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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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报》A3版日前刊发《供水职工参与窃水重罚》一文,其中对部分窃水单位进行曝光: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一些人挺而走险呢?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当利润达到100%时,一些经营者会不怕法律的威严;而利润达到300%时,个别经营者为此会上断头台。近日,我市“水耗子”活动猖獗???一些浴池为达到“100%甚至更高利润”的目的,竟不顾有关法规,改动水表,私接管线,暗中窃水现象非常严重。有些“水耗子”似乎干油了、成精了???你进门来查,我装傻三不知;你后脚一出门,我还继续干,爱咋的咋的!全然不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检查放在眼里???钱装进兜里才是真的。
其实,闹“水耗子”问题也不是什么新问题,“水耗子”又活动频繁,偶然中有其必然因素:第一,有关规定还不完善,处罚力度还不够。有些“水耗子”之所以敢在检查后还照偷不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失小于得:罚款是小头儿,进账是大头儿。看来罚款力度还要加大,罚黄几家,“水耗子”也就不再闹腾了。对于那些无视国家规定“滚刀肉”式的“水耗子”和那些当“水耗子”内线的企业蛀虫,有关检查部门确有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打击窃水联合办公室近日推出的相应举措,应该说很及时。第二,对“水耗子”的监督检查工作不连续。监督检查工作不能一阵紧一阵松,而应做到全面与重点的结合。第三,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有关方面应建立相应的举报体系,对举报人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使更多的人关心用水,爱护哈尔滨的水资源。
“水耗子”快收手,前面有猛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