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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国家能源政策和能源计量

发布时间:2015-06-29 作者: 来源:中国计量网 浏览:1816

一、国家能源政策的实施离不开能源计量

    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中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首次将节能降耗的目标放到与经济增长目标同等重要的位置,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节约能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陆续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立法这个重要环节中做了大量工作,如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关于风电管理、再生能源发电、生物燃料乙醇项目管理的规定等。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不但明确了节能标准的基础作用,明确了政府能源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也推动全社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配套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同时还完善了部分财税物价的民生政策体系。这就说明国家能源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重要根本。
    从国家加大力度制定能源相关调控政策的手段看,也是调控生产、分配、交换中节能经济发展的需要。此时以经济学方法分析就更清楚为什么能源与民生密切相关。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经济行为发生、发展规律的社会学科,也是一门研究人类行为及如何将有限或者稀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社会科学,是对有限或者稀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过程,也是能源合理配置的过程,没有能源就没有生存。而经济活动是人们在一定的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以及与之有密切关联的活动。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告诉我们,以较少耗费取得较大效益。这个较少耗费就是使用能源并且节约能源,较大效益的取得就需要调控经济关系,所以以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来体现。
    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就是人类社会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揭示其运行、发展的规律就得依靠经济学分析进行,而经济学分析后的实施手段就是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在经济理论中,“以较少耗费取得较大效益”即节约,节约就构成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关于节约理论的分析本身就是经济学视野中的核心问题,无论从哪一个理论体系看,节约、效率、增长之间都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这个统一性就是“利益最大化”。近年来,各个行业的节能研究蓬勃兴起(如建筑节能、用电节能、石化节能、汽车节能等),充分说明节能迫切需要实践和理论的指导,也说明各个行业都在积极探寻如何使利益最大化。人们在不同行业的各个领域的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如何用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得较大效益的规律,就需要掌握经济方法和其规律。通常理论所说“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掌握经济方法和规律也就掌握了经济基础,而提高利益最大化就需要政治体系给予实现,这个政治体系就是国家相关的能源政策。所以说能源政策与社会经济关系密不可分。要想掌握经济方法和实现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使用相应手段,这个相应的手段在国家能源方面实际上就是能源计量。能源计量同时也成为各个行业、各种企业节能工作的基础。
    客观地说,纵观历年企业耗能比重,我国重点耗能企业绝大多数是工业型企业。2011年是“十二五”的重要起步阶段,在3月28日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首次公布了“十二五”的工业节能减排四项约束性指标。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指出主要问题:“十二五”期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一是要坚决完成国家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建设;三是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会议中还一再强调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主要领域,节能减排重点在工业,难点也在工业。
    “十一五”以来,工信系统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制定并实施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实施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推进能效对标达标、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强化节能减排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控等一系列措施。整个阶段中也总结了工业节能为实现国家节能目标作出的十分重要的贡献。
    可见,工信部等行政机构确实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推行节约能源。但上述种种对节能行业的调控除了国家政策的积极推行外,还必须正确执行一系列的监督手段,这种实施手段就是能源计量。
   

二、能源计量是节能工作的基础

    能源计量是各类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基础。《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作为《节约能源法》的配套法规,原国家经贸委第七号令《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达到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规定的要求”。
    能源计量如此重要,以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那么什么是能源计量呢?笔者认为,广义的能源计量应该包含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是企业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的基础,而狭义的能源计量更是基础中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能源管理部门就难以获得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数据,对企业的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也就难以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统计。从而无法为企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指导方向,可能造成企业能源严重浪费,增加生产成本。宏观的看,由于企业能源的浪费,随之也会带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准确定量地感知能源的消耗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有的放矢地节约能源是保护环境最基本的手段。
    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也并不仅是由企业随自身意志进行的,特别是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节能工作对企业而言不可能马上带来收益,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且是一个目标长远的艰巨任务。所以,计量工作一开始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和监督实施。那么,下面介绍我国涉及能源计量管理的行政管理机构具体都有哪些,都是如何管理的。
    中国的计量行政管理体系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行政管理机构组成。其中,国家质检总局是国务院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近来,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我国能源计量实施的具体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能源计量,陆续批准部分省市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
    当然,每一项工作的实施、每一个目标的实现都不可能单靠某一方面来完成,还需要环环相接、步步相扣,需要广大社会力量的支持和耗能企业的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目标,完成社会节能的大发展。
    社会组织和群众监督在能源计量方面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比如:环保部近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近年来环保社会组织在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环保行为、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个行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体系从自身行业标准的制定起就开始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到市场及流通环节就可以弥补行政管理的客观不足,也同时从另一方面约束耗能企业对淘汰设备的使用及行业生产违规等现象。充分发挥中间力量,使得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循环关系,更进一步实现社会经济与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
    从企业角度来看,经营单位永远是能源计量活动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建立长效的计量机制。耗能企业开展实施相关耗能量的能源计量并不仅是简单地进出厂的能源统计,而是伴随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之中,通过计量从而进行量化跟踪和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技术潜力和管理漏洞,可以及时地让企业加以改进提高,也促进了生产技术的进步。所以说,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不但可为企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指导方向,还能使企业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以及对社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上述种种客观条件成就了能源计量的发展前景。在节能降耗的艰巨任务下,计量工作就必须严格紧抓。俗话说:“度万物,量公平,衡民心”。
    从计量的定义分析,它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从计量的历史看,它源于测量,而又严于一般测量,它涉及整个测量领域,并按法律规定,对测量起着指导、监督、保证的作用。计量与其他测量一样,是人们理论联系实际,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它是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要开展节能工作,计量技术将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同时也需要分析计量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三、现阶段开展能源计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计量工作的中心作用是保证各种仪器仪表的准确性,从而获得准确可靠的数据。我国也在逐步将仪器仪表纳入节能产业必备产品并采取优先发展的政策。计量工作虽然从很大意义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减少能源消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的领导层对开展计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忽视计量管理。以能平衡中的水平衡为例。某些企业,对于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开展,认为仅仅只是政府为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必要工作,而对于工业耗水却并不看重,而只是关注工业生产中产量产值的多少。如果发现存在漏失水量,以水价对比企业开展水平衡工作的经济投入较低,那么一般都愿意缴纳加价水费而避开平衡测试。
    二是一些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有些能源计量器具老化、落后,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许多企业总是抱有能省则省,只要能用管它好坏的态度,特别是只关注不要出重大安全问题就好了,而忽视老旧设备、器具存在的一系列隐患。
    三是企业的耗能方面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也不严格,计量器具不能按期检定或校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能及时更新。
    四是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使用方面,没有把计量数据作为企业能源量化管理、实现真实成本核算的基础,存在“各自为政、数出多门”的现象。
    五是一些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缺少系统的能源计量知识和专业化的管理经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看,许多中型或小型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多是为节约人员开支而采用人力市场聘用的临时工,而此类人员又大多文化水平不高,这类人群大多能够接受企业给出的中低薪金,所以客观上不可能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
    六是国家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有待完善,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企业能源计量的指导和信息服务不到位;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服务功能。
    以上几个方面正是将来在能源管理和节能计量中可以挖掘的潜力点。行政机关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指导,大力推进计量工作在市场经济下的整合规范,将有利于节能降耗中计量工作质的飞跃。
    除了发现能源计量存在的问题、难点,在“十一五”结束、“十二五”开始之际,我们还是看到了许多企业在开展能源计量后取得的显著成效。比如:“十一五”期间持续加大节水管理,控制淡水资源的浪费,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150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已经取消公共澡堂。计划在2013年3月前达标成为节水型单位,实现从北京乃至全国行业、系统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并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又如:“十一五”期间扭转了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大幅上升的势头。其中,单位GDP能耗从增长9.8%下降至水平线下19.1%;SO2排放量从正增长32.3%下降到水平线下14.9%;COD排放量从上涨3.5%下降到平均线下12.43%。
    通过计量服务,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行业的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明显提高。其中: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比重从2005年的47%提高到2009年的69%;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从2005年的21%提高到2009年的34%;电解铝行业自2005年至2009年年中,大型预焙槽产量比重从80%提高到90%;建材行业自2005年至2009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也从56.4%提高到72.2%。“十一五”通过节能、提高能效,减少消耗能源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这些都是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计量服务,给企业、给社会带来的积极成效。
    在“十二五”开局之际,笔者相信能源计量将带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踏出坚实的足迹,并最终促使我国成为绿色经济的低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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