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质监局为果农讨回赔偿费八千多元 (2005-11-22)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赵金忠 刘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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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果袋厂家向招远辛庄镇大宋家村12户村民赔偿了8070元的损失。
今年3月,招远辛庄镇大宋家村宋书健等12户果农到同镇五截村购买了某厂家53.8万个苹果套袋,每个0.03元。10月底,他们的套袋苹果摘袋后,发现苹果上斑点严重,而同样的苹果套其它果袋却没有这种情况。为讨个说法,他们来到了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果袋厂赔偿损失。该局得知情况,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与市工商局辛庄消协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这些果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积极帮助协调果袋厂,最终厂方答应赔偿果农8070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