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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8年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作者: 来源:深圳市人事考试网 浏览:2236

关于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的通知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已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考生(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附件4)。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8月13日10:00至8月17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执行。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份(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5);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6);

4.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

5.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11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4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1. 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
    2. 2018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3.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
    4. 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5. 考生报考承诺书
    6. 工作简历表

  
                                                         深圳市考试院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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