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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岂能“失之毫厘”(2004-09-13)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杨晋文 康小凌 浏览:1272
金银饰品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装饰物,因其价格不菲,历来也是被人们特别关注。近日,山西省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对市内部分经销金银饰品的门店进行了检查,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标识标注不全。根据《金银饰品管理规定》要求每件金银饰品应当具有标识,包括印记和其它标识物。印记包括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其它标识物包括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定合格证明。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销商销售的金银饰品存在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等问题。金银饰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而有些金银饰品的标识物,只是简单的加贴在饰品上,容易造成标识物脱落与其它饰品标识物相混淆。二是重量不足。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销售的金银饰品进行了抽样,并会同检测所技术人员采用精密仪器进行了称重,发现存在个别重量不足现象,其中某经销商销售的Pt950耳环,标重为1.23克,实际重量为1.1249克,负偏差竟达0.1051克。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要求,金饰品每件≤100克的,负偏差在0.01克范围内,按市场价Pt950铂金销售为288元/克来计算,消费者若买下这对耳环,就会白白损失30余元。如若消费者买的金饰品克数多,那可就损失大了,也可以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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